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3-00076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社字〔2022〕1835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3-00076 |
|---|---|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 文 号 | 内发改社字〔2022〕1835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的函》(内残联函〔2022〕4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可以满足自治区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及比赛需求,还可以为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为残疾人康复运动提供日常训练场所,配合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治疗需求。
二、项目建设地址
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即:新区横2路(一号大街)南侧、新区纵9路(东环路)东侧、云谷纵38路西侧、云谷横21路北侧。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6710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3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716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时进一步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
自开工之日起二年。
请你单位据此进一步优化建设和运行方案,抓紧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各项前置条件,按照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4日